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筹建期间企业发生的开办费,不属于资产,而是属于费用类,应该管理费用科目。筹建期
1、发生的费用支出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筹建期结束,摊销时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开办费的摊销
1、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将开办费一次性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年终要进行纳税调整。
2、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