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三月份有三位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歌舞厅因为与他人发生口角,用刀砍伤两位跳舞的成年人,在案件侦查阶段办案警察在没有通知监护人的情况下讯问三位未成年嫌疑人,在不公开审理本案时,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以被告系未成年人、在没有通知监护人的情况下讯问三位未成年嫌疑人、都是初犯进行辩护,采纳辩护人意见按故意伤害罪判处主犯有期徒刑六个月,其他两名被告免除刑事责任。2、本案中主犯池某某是父母离异家庭,他随父亲生活,可父亲已经再婚,母亲单身却没有能力管理、教育。3、由于是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4、由于父母离异,缺乏管教,又早早辍学,沾染了社会不良习气,自制能力差,心理不成熟将哥们义气,一时冲动、不计后果,走上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