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教师辞职有什么补偿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辞职是指劳动者辞去现在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是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另外,辞退一词是民间说法,在我国劳动法里,并没有辞退这个概念,其含义与劳动法里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相当。
劳动者自己向用人单位辞职的,对以后的就业没有什么影响;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如果是基层劳动者,一般也没什么影响,如果是中高端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可能会有一些影响,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聘用重要岗位人员时,都不太愿意用被原单位辞退的人员。为此,很多企业在招聘重要岗位人员时,还对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了解其过往的工作经历、工作能力、收入情况等,也包括在原单位的离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