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1、在开庭前都要让当事人填写《诉讼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要保证该地址能够邮寄送达法律文书,就按当事人填写的地址邮寄判决书,即使当事人不签收,也视为送达。
2、六个月之后可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