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辞职后,单位要存放档案2年的,因此,单位14年注销劳动者资料,属于违规行为,除非单位人事部有注销档案记录表,还有社保缴纳记录。不然,劳动者申请仲裁,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赔偿,因为单位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记录。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