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契税目前存在四档税率。根据《河北省契税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契税税率为4%,但是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税率为3%。又依据财税[2010]94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普通住房标准: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05]14号公布的标准,凡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米(含)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价格的1.2倍以下。住房平均价格由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测算一次,报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分别于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