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试用期内辞职,公司要扣劳动者工资20%是不合理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者也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讼。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