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缴存基数计算,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12月份工资总额计算;工资总额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的项目计算。新录入和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职工以职工年薪均分12个月后为基数计算各人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缴存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报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基数调整。
3、缴存基数上下限,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基数较低不低于统计局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4、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住房公积金占工资比例是如何计算的住房公积金占工资比例计算: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和政策规定的缴存比例得出。即:
(1)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同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之比,低于60%的最低按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300%,最高按300%计算。缴存比例(各地可能有差异)浙江为5%-12%之间。不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地区和用人单位,以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