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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72条是如何规定的?

帮助5人 4.1w浏览 匿名 2020-10-04 湖北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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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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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扣留车辆、工具。
    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工具的,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工具,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公路管理机构对被扣留的车辆、工具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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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20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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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72条73条的规定是什么?
第七十二条 【所有权的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十三条 【国家财产所有权】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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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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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72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七十二条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根据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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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72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是什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行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法》第72条主要介绍的是社保基金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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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发明专利出资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专利使用权作为出资的必备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要求用以出资的专利使用权必须经过具备资格认证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和定价,且不得出现过高或过低的情况;
其次,该专利的许可方式应当限定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行独占许可;
再次,拥有专利使用权的出资者需具备持续获得与其所处公司业务拓展密切相关的专利的能力;
最后,专利使用权出资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有关公司注册登记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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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保护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4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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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车祸护理费200元一天是否合理
[律师回复] 解析:
护理费用的具体金额将依据护理员的薪资水平以及护理人数与护理期进行综合评定。
对于生活自理能力严重缺失者、生活无法自理程度较高或生活部分自理能力欠佳这三类人群,我们会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是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三个不同级别给予支付,对应的护理费用标准分别设定在全国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50%、40%或30%。
通常来说,护理费用的每日标准约为10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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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交通法醉驾处理条例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醉酒驾车者的惩罚措施具体如下:
首先,他们将被判处短期的拘役,并且需缴纳罚金;
其次,驾驶执照将被立即吊销,同时,其犯罪行为还将依法受到刑事追责;
再者,在五年的时间内,这名司机都无法再次获得驾驶许可证;
而若是在十年内再次犯案,那么即使他成功考取了新的驾驶执照,也将禁止他驾驶运营性质的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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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第二十六条第三条是什么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第26条第三条的规定是,关于不适用调解的情况,第三条就是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第一条的内容指的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认定还存有异议。第二条内容是当事人拒绝在认定书上进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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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第一套房写一人名字属于个人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通常的情况下,如果房屋仅被登记在某一位人士的名下,那么这所房产便应归属于这位产权登记方所有。
然而,存在如下特殊的情形需要注意:
首先,当夫妇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时,他们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即便这所房产仅由其中的一人为产权登记方,其所有权也仍然被视作是夫妻公共财对务的一部分。
其次,倘若在结婚前,某一方已租赁了房产,然后在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进行购买,无论是否登记在他/她的名下,该房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再者,如夫妻中的某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通过个人财产支付了购房的首付,同时在银行申请贷款,并且在婚后用共有财产偿还贷款,且该房产最终被登记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在此类情境之下,司法实践通常会认为这所房产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归属登记方,而双方在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则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可以获得以下类型的财产作为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归属于某一方;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以下类型的财产则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跨国民事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对于境外人士、无国籍人员以及外资或外企等相关主体在我我国领域提起的民事诉讼以及应对我国的民事诉讼,皆应遵循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
其次,根据我国《民诉法》所明确规定,只要是属于我国司法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我国各级司法机关都拥有相应的司法管辖权;
再者,任何来自于其他国家的法院判决以及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必须经过我国司法机关的审查与认可之后,方能在我国境内产生法律效力。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者外国法院向我国司法机关提出的要求我国司法机关承认和执行其判决或仲裁裁决的请求,我国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者参照我国已经签署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只有在裁定予以承认之后,该裁决方能具备法律效力,如需执行,则可以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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