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收购公司不良资产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
1、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超过50%,公司的资产或者盈利的增加,股票价格就会增加,使得该大股东成为最大受益者(手中的股票价值最大化);
2、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是大股东原来上市的时候或者以后装进上市公司的,因为经营不好,大股东愿意收购回来,以避免其他股东对他装入资产不好的一种回应;
3、大股东自己经营的业务跟公司的不良资产行业有相近性或者属于行业的上下业,所以,即便上市公司的这部分资产在上市公司的管理之下不能获得盈利或者较好效果,大股东收购后,则有可能经营的好起来,而且这部分资产目前价值比较低,收购成本比较低;
4、大股东打算将其他(行业)资产装进上市公司,以便扭转上市公司目前行业走入低潮的困境;
5、该不良资产中含有土地等资产,因为有关资产是按照购入成本计算的,但是如果重新估值的话,也许能够增值,所以,按照帐面资产(负值)购买该资产,实际上并非价值为负,而是有一定的价值。
1、《担保法》规定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它某些动产为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2、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受让人的合意即令债权转让具备特定的法律效力,但债权人和受让人对债务人负有通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