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筑工程施工挂靠,即
B公司以
A公司的名义进行工程施工管理和经营。是否合法取决于施工管理的主要人员是谁派出的和以谁的名义组织施工:
1、在施工组织与管理中,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预算员、质量员、材料员财务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都是B公司的,就不合法,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工程转包”。工程转包是法律禁止行为。
2、在施工组织与管理中:⑴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预算员、材料员、质量员、财务会计等主要管理人员是A公司派出的,其他一般管理人员是B公司派出的;⑵施工中B公司没有出现在“各种施工环境中(主要场所的
CI标识、报告与报表、函件等)”,又是以A公司名义出现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3、如果是B公司承包了除主体工程之外,且经过了业主允许的其他工程分包,施工组织与管理中可以以B公司名义出现。但管理关系是:B公司对A公司负责,A公司对发包人负责。A公司就工程质量与安全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在第二种情况里,B公司往往与A公司签订项目工程经营承包协议。不知是否回答了您所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