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一家企业决定解除与某位员工的劳动关系时,必须建立在具备充分法理依据以及严格遵循特定程序的基础上。首要环节,企业需明确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是否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例如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因其明显疏忽导致企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等等情况。接下来,企业应该提供确切无误的证据以支撑开除该员工作为决策的根据。在此之前,企业应当展开深入而详尽的调查核实工作,以确保事实部分的准确无误。完成以上步骤后,企业应发布书面辞退声明并详细阐述开除决定所依据的具体事项。
如若被解雇员工对此持有异议,企业应给予其充分陈述意见的权利以聆听其看法。
最后,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结算工资等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