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烟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人社局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指定地方。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鲁人社发〔2012〕45号第九条 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受理工伤康复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伤康复专家根据《诊疗规范》和工伤职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提出是否需要工伤康复的意见并确定康复期,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不再进行康复对象确认。第十条 经确认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康复定点机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