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开庭时再追加主债务人为被吉行吗问题解答如下, 开庭时可以追加主债务人为被告。《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最高法《民诉意见》第57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申请追加。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