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最新《社会保险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其中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如下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自己辞职的,是属于劳动者意愿中断就业,是不符合申领失业金的条件,不能申请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