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如有特殊情况,可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