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追究快递公司的责任需要提供哪些证据问题解答如下,
一、因快递业务引起纠纷需要快递公司,应准备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1、证明人与快递公司存在法律关系。(如:快递单据)
2、证明快递公司侵害了人合法权益。(如:损坏物品的发票、实物)
3、证明快递公司存在过错或者自身不存在过错。(如:发收货凭证)
二、时需要递交给的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当事人提出、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消费者应树立维权意识,注意维权细节,争取成功维权。在快递或邮寄物品时,最好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投送网络健全、服务有保障的公司,并与快递公司签订规范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收取货物时,如果发现包裹破损,可要求当场验明货物。若发现货物有问题,市民有权拒绝签收。此外,要保存好相关凭证,发生纠纷及时与快递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消委会或邮政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