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同违约损害的合理预见原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从该条规定来看,《合同法》采取了合理预见原则。 所谓合理预见原则,又称之谓可预见性规定,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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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见的主体为违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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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见的时间为合同订立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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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见的内容为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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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判断违约方能否预见的标准采用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即通常与同类型的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