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是按照判决,严格意义上说是一定要缴纳的,至于对减刑影响不影响,这个很难说,一般来说对“具备履行能力(家庭情况或者服刑的消费情况)而不履行或者履行部分的情况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如果不是最后一次减刑的话,一般在裁定时会结合案件情况,少减1----3个月;如果是最后一次减刑或者假释的话,会拖延裁定下来的时间,能不能减还不好说。如果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差的话,可以有街道出具证明,到当地的民政局盖章,会认定你没有履行能力,不会影响。不知道还没有其他问题
1、罚金是缴纳给的,而且都是家属到去缴纳的;
2、2010年的3月左右,全国统一开始逐步的实施追缴罚金,当从实际操作来讲,是看犯人的态度问题,而不是具体缴纳的金额;
3、每个省、每个地方对追缴罚金的执行力度不一样,一般来说缴纳1/3的至少的;
4、如果确实因为家庭困难的,要到村、乡、县民政局盖章,对减刑会有所帮助;
5、不缴纳罚金,对最后一次减刑有很大的影响,一般都是少减几个月,你能减1年6个月,他给减1年3个月左右,但是也不能确定,每个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