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情况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情况不按非法侵入住宅罪论
刑法理论上将“无正当理由侵入”解释为不法侵入,合法侵入他人住宅,就是违法性阻却事由。法律授权行为,紧急避险行为,存在阻却违法性,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一)法律授权行为
对于法律授权的合法进入者,如公安、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需要进入公民住宅对有关人员的身体、物品进行搜查和抓捕人犯时,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进行搜查的,要持《搜查证》;进行查封、扣押的,要持《查封、扣押令》;执行拘留、逮捕的,要持《拘留证》、《逮捕证》。如,司法工作人员持合法手续进入他人住宅,依法履行职务,进行搜查、查封、扣押财物,或实施逮捕、拘留等职务行为,不能认为是非法侵入住宅。
(二)紧急避险行为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既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一项义务,其目的在于鼓励和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活动和自然灾害作,以牺牲局部的、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护整体的、较大的合法权益。如,为了救火而侵入住宅,为了避免的袭击而侵入住宅等。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与非法搜查罪一样,非法侵入作宅行为的构成应限于情节严重的。即只有对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才能以犯罪论处。
2、本罪与非法搜查罪的界限
非法搜查罪的对象也包括他人的住宅,当行为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时,和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样,也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全权利。但两罪不同的是,非法搜查罪也可以是对人身的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则不直接侵犯人身自由;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为形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则既可由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以“拒不退出”即的形式构成。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未经同意强行进入他人住宅进行非法搜查的,对行为人应以其目的行为即非法搜查罪定罪处罚。
3、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罪数问题
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往往与其他犯罪行为结合在一起,如人室盗窃、抢劫、、等。对这种情况,应以行为人实施的目的行为定性,而不另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数罪并罚。
(三)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45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四)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