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报销比例为30,户人均封顶线为80元。
二、住院部分:
1、在一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为100元,住院费用按 70%报销。
2、在二级定点医院住院, 起付线为 200元,住院费用按55%报销。
3、在三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为 500元,医药费用按35%报销。
4、在定点专科医院住院,起付线为 200元,医药费用按50%报销。
5、非定点医院住院,原则上不予报销。确实需要到非定点医院住院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经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批准并办理转诊手续,起付线为800元,住院费用可按30%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