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很多法律方面的文书都是需要当事人先签字,然后才会生效的。那么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方不签字会怎样?可以取车吗?
1、交警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当出具事故认定书,一方不签的,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
2、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没有特殊情况,交警应当及时出具放车单。
3、如果受害方害怕最终得不到赔偿款,应及时向申请财产保全。
车辆在进行相关技术鉴定后,交警队发出车检报告,当事人不提出重新检验的申请, 对方没有向申请诉前保全,交警应当通知当事人取车。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