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雇佣关系是什么关系?

帮助5人 4.5w浏览 匿名 2020-11-05 四川眉山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完成主要工作,这样的关系就是承揽关系,承揽人往往是经常以此为业的个体户或企业、事业单位。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本案中的C符合这一特征,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故而可成立雇佣关系,比如A将大棚建造工程交由经济实体D以自己的设备,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这种关系属于雇佣关系雇佣合同中的受雇人是以自己的劳力向雇主提供服务的,受雇人通常为自然人,往往不提供设备,可带简易工具、技术和劳力,本案中的C不具备这些特征。此外,牛场的大棚因不属于建筑法的规范范畴,因而无须受托主体资质要求、技术和劳力。而承揽关系则是以劳务合同为基础的
    全文
    13 2020-11-0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2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雇佣关系是什么关系?
一键咨询
  • 131****56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7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2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3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3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1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5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7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资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22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2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乐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7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1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3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5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自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0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7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4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5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资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成都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5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5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8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0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0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7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8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5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自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乐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8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达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凉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充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2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雅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6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3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0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凉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达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6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3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攀枝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5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5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2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7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2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资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攀枝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乐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4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凉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成都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充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7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资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8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4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0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攀枝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雅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绵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宿迁177****711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563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0****523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私人雇佣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私人雇佣不属于劳动关系,应该按照雇佣关系来处理。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关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雇佣关系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1、工作性质不同。2、用工主体不同。3、用工形式不同。4、福利待遇不同。5、排他性不同。6、救济途径不同。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
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引入“雇佣关系”的概念是为了就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责任主体问题作出特别的规定,需要解决用工关系中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而认定是否成立劳务关系,主要为了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台球厅雇佣合同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析:
1、合约有效期间始于公元____年__月__日,终于公元____年__月___日(包括见习期及试用期),届时若双方无异议,则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在正式的聘用合同到期之前的一个月内,如双方达成共识,可继续签署新的聘用合同。
3、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其期限不应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但如果国家或本市有特殊规定允许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话,那么在乙方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规定,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4、在本合同期满之后,无论哪一方均有权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若决定不再续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以上所述条款皆为合同中应尽可能详细约定之事项,其余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与补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涉外专长”问题
当前69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雇佣关系有加班费吗,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雇佣关系有加班费吗,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雇佣关系认定三要素都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从隶属关系的角度来看。
即在人身、经济以及组织层面上,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受到用人单位的指挥和控制,通过开展劳动活动,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组织内部的组成部分,从而构成了劳动法律关系。
其次,从实践中涉及到的劳动行为给予的角度出发。
唯有在劳动者客观上经过劳动行动付出后,劳资双方之间才能产生劳动法规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这也是事实劳动关系与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劳动关系之间的显著差异:
如果劳动合同在签订之后,尚未实际开始履行用工义务就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双方之间将无法建立起事实劳动关系。
再者,从书面形式缺失的角度来分析。
事实劳动关系与标准劳动关系之间的唯一区别就在于是否存在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
由于法定书面形式的缺乏,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变得模糊不清,在双方没有任何争议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可能不会引发太大的问题;
然而,当双方出现疑虑时,他们只能依靠各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或者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来确定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
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区别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提供劳动和支付报酬的内容不同。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直系亲属房屋买卖需缴纳哪些税费
[律师回复] 解析:
1、购房契税:
纳税人主体为买入方;
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划分:
[首次购房时,若房屋总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应支付房款的1%作为契税,[首次购房时,房屋建筑面积介于90至140平方米之间],应支付房款的1.5%作为契税,[非首次购房或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则需支付房款的3%作为契税;
2、营业税:
此项税费由出售方承担;
针对房改房、商品房以及普通住宅三种类型,当房产证颁发日期未满两年时,需支付房款的5.6%作为营业税;
而当房产证颁发日期超过两年时,则无需缴纳营业税;
3、营业附加税:
该项税费主要包含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两部分,同样由出售方承担;
当房产证颁发日期未满两年时,需支付房款的0.56%作为营业附加税;
而当房产证颁发日期超过两年时,则无需缴纳任何营业附加税;
4、个人所得税:
由出售方承担;
对于房产证颁发日期超过五年并仅此一套住房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反之,若房产证颁发日期未满五年或者拥有多套住房者,则需要支付房款的1%作为个人所得税;
5、印花税:
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无论房产证颁发日期及房屋建筑面积如何,双方均需各自支付房款的0.05%作为印花税;
6、测绘费:
由买入方承担;
所需支付金额为每平方米1.36元;
此外,还需支付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通常情况下,这两项费用总计不超过200元人民币,由买入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4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