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你提到了包工头不给钱,劳动合同是你与有公司企业等签订的合同,工资一般是每月按时发放。而包工头显然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所以你们之间是劳务关系,一般劳务关系才会在年终算工钱。
2、劳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3、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
4、对方拖欠你劳动报酬的行为,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5、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你的工资;
6、如对方拒不支付,诉讼解决,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