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如果是正常的离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的,如果是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而被迫辞职,是不需要等有一个月的;
1、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时间要求,没有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发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应符合四十一条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双倍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