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社会保险法的限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看交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提供社会保险询问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交费情况;
2、个人能够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组织责令其限期交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交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组织能够向银行和其他金融组织查看其存款账户;并能够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组织能够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保证,签订延时交费协议。
4、用人单位未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保证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组织能够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