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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和单位社保有什么区别

帮助5人 4.8w浏览 匿名 2020-11-08 甘肃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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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社区社保指的是城镇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只能缴纳这两种。单位缴纳的是职工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城镇社保是针对户口性质是城镇,且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缴纳的保险。费用完全由自己承担。职工社保不分户口性质,费用由企业和员工按照一定比例各自承担,费用相对来说较少。
    3.城镇医疗保险报销金额比职工医保报销金额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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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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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和单位社保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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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买社保与单位购买社保有区别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自己买社保与单位购买社保有区别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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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服务区休息时间限制的规定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货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强制休息时间有着严谨的规定,特别强调的内容包括:
每日的连续运行时间必须严格限制在四个小时之内,而夜间行驶则不得超过两个小时。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每次停车休整的最低时长应为二十分钟;
同样重要的是,在24个小时内所累计的驾驶时间也不得超过八个小时;
此外,驾驶员在连续的七天之中需要确保总驾车时间不超越44个小时,以及在此期间提供充足且高效的睡眠;
同时,严禁在夜间驾驶客运车辆经过那些无法满足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
若驾驶员在高速货运车上连续驾驶超过四个小时,将可能面临严重的处罚,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对于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特殊车型的机动车,如若超过四个小时却未停车进行充分休息,或休息时间不足二十分钟,将被处以一次扣除三分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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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有什么用处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条文规范,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乃是指由各具行业资质及实力的保险机构,对被投保的机动车辆在道路交通行为中导致本车驾乘人员、被投保者之外的第三方受害者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在责任额度范围之内以强制性的方式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制度。
当机动车辆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首要任务便是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额度范围内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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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买社保与单位购买社保有区别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自己买社保与单位购买社保有区别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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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加班和加点如何区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加班与加点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加班所涉及到的时间段具有特殊性,仅限于法律规定的节假日或者公众假日,而加点则具有灵活性,可根据生产运营的实际需求在任意工作日进行调整;
其次,对于加班而言,部分情况下会有相应的补偿措施,如补休,但也存在部分情况下无法得到补偿的现象,而对于加点来说,通常不会提供补偿;
最后,从薪酬待遇上来看,加班所获得的薪资水平往往要高于加点。
举例来说,在法定节假日进行加班的话,企业需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其正常工资标准的300%作为报酬;
若员工选择加点,那么企业只需向其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标准的150%作为报酬即可。
此外,如果员工在周末因公出差,这同样被视为加班行为,企业应按照相关法规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其正常工资标准的200%作为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债券和股票有什么区别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发行主体各异。
如若需要融资支持,不论是政府部门、地方性的公共组织抑或是各类企业皆有资格发行债权证券;
然而,仅限于设立了股份制度的企业方可发行股票证券。
2.收益稳定性存在差异。
从投资角度解析,债券在购买前,其利率即以确定,待到期后投资者即可收获固定利息;
与此同时,无论发债机构的整体运营是否盈利,投资者均可获得相应回报。
相较之下,股票在购买前股息率尚未明确,股息收入将随着股份公司的盈利状况而产生波动,盈利丰厚则股息收入亦随之增加,反之则减少,若无盈利则无法获取任何股息。
3.保本能力有所区别。
从本金安全角度来看,债券在到期时投资者可收回本金,即投资者不仅能够获得利息收益,还能收回本金。
然而,股票本金一经交付给公司,便无法再次收回,且只要公司持续存在,该部分资金将永久性地归属公司所有。
倘若公司不幸破产,投资者还需关注公司剩余资产的清算情况。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的,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或者股票发行的时间;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发行无面额股的,股票代表的股份数。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的,还应当载明股票的编号,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股票采用纸面形式的,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社保买断15年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该事项并未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申请退休手续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便是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足十五年之期。
换言之,无论其中曾有过多少中断时期,但最终在社会保障部门的系统查询中,该身份证号码所对应的社保缴费期限相加之和达到或超过十五年,便可满足基本的退休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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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的区别有哪些
1、个人购买社保时缴纳的比例要不同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社保比例。2、个人缴纳社保规定只能参加其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都是不能由个人来缴纳的,那么个人也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无法获得失业金,同时在生育的时候也不能获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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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在公司抽别人烟后猝死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员工不幸意外离世时,企业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取决于具体情境。
首先,如果该员工在正常工作时段内由于从事本职工作而意外身故,那么这种情况便属于典型的工伤事故,企业理应按照相关法规予以补偿;
其次,当满足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条件时,一旦出现此种情况,雇主也需参照工伤对待进行赔偿;
而对于员工因自身酗酒、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或者自我伤害、自残等行为,甚至是故意实施某些行为导致的突然离世,企业则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至于员工因工伤离世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二,对那些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企业需按照其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抚恤金;
最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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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交社保和个人交社保的区别有哪些
1、个人购买社保时缴纳的比例要不同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社保比例。2、个人缴纳社保规定只能参加其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都是不能由个人来缴纳的,那么个人也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无法获得失业金,同时在生育的时候也不能获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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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无证驾驶开的是别人的车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无缘无故地驾驶他人车辆时,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施加的惩罚措施如下所述:
1、假如该车主明知驾驶员属于无证驾驶仍然出借其车辆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以至少两百元至最多两千元的罚款,并且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对于未经许可擅自驾车上路且未持有有效驾照以便涵盖所有驾驶行为的驾驶员来说,同样会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罚款惩戒,罚款金额为至少两百元至最多两千元,同时可能会被处以十五天以内的拘留。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何时何地,只要驾驶员未能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处于暂扣状态期间驾驶机动车,都将被视为无证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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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司)买社保和个人买社保有什么区别?
企业缴纳的社保和个人缴纳的社保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属性本质不同。2、缴费基数有所区别。3、缴费金额的不同。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仅由单位缴纳。4、缴纳的地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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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行政部门和仲裁部门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执法主体存在差异性:
劳动监察活动的实施主体为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他们所执行的行动乃是代表着劳动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然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却并非劳动行政部门,而是依据国家制定的劳动立法所设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委员会的构成包含了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以及用人单位这三个方面的代表人士;
2.法律行为的定义有所不同:
劳动监察属于典型的行政执法范畴,其作出的决定均为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
而劳动仲裁则被视为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其作出的裁决具备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的效力;
3.工作职责的划分各有侧重:
劳动监察主要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是基于法定的行政职权主动展开的,无需相关人员提出请求;
相比之下,劳动仲裁机构则负责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的申诉,必须先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方能启动案件处理流程,否则,仲裁部门将不会主动介入;
4.法律地位的定位存在差异:
在劳动监察的过程中,劳动行政部门与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之间形成的是行政管理关系;
然而,在劳动仲裁的全部程序中,仲裁机构扮演的是“中间人”的角色,并不作为当事人出现,而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参与其中。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开摩托车酒驾撞到别人车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驾驶人员因饮酒而导致车辆碰撞他人车辆的情况下,若未产生严重后果且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者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若其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便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面临拘役以及罚金等严厉惩罚。
此外,摩托车驾驶员在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时,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暂时扣留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一千元至两千元不等的罚款。
如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所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相关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止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抵质押人和抵质押权人有什么区别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之间的区别,具体表现如下几点:
首先,关于他们的定义便有所不同。
所谓的,“抵押人”,即泛指那类为了确保自身以及他人能够依法履行债务责任,从而主动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士。
这些人既可以是债务人本身,也可以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外的第三者。
然而,在抵押担保的情形下,实际的抵押人应当依照抵押合同来加以明确界定,在这个过程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那一方当事人便是我们所说的抵押人。
至于“抵押权人”,则是指那些对债务人持有合法债权,并且在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有权就抵押物获得优先受偿的人士。
换句话说,抵押权人正是受到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其次,在权利方面,抵押权人对于抵押权拥有充分的处分权,他们可以选择将抵押权进行让渡,或者利用抵押权为其他人再次设立担保。
除此之外,抵押权人还有权放弃其抵押权,当抵押权被抛弃后,它将会自动失效。
另外,抵押权人还能对抵押权的次序进行自由处分。
相较之下,抵押人则具有孳息收取权,同时他们也具备一定程度上的处分权,例如,他们可以继续设置抵押,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之后,也可以将抵押物进行转让等操作。
此外,抵押人还可以将抵押物进行租赁。
最后,在义务方面,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且抵押权人尚未得到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将自动转移至债权人手中,那么这样的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此外,如果抵押人的行为可能导致抵押财产遭受损害或者价值显著降低,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停止此类行为。
在抵押期间内,若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决定转让抵押财产,那么他必须将转让所得的全部价款提前支付给抵押权人,或者将这笔款项存入专门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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