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1、试用期辞职基本无限制。正式期辞职规定参考公务员法。一般没有问题。
2、只要证实是录取公示录取,不论是否辞职,原则上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直接卡。
3、公示之前联系单位,想办法放弃。
4、如果想冒险,最坏结果是被列入公考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国考。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些情况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
第十七条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即: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