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分娩男职工申领生育医疗费待遇,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参保职工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含生育当月,若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的,视为缴费中断);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参照厦门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支付产检及分娩的生育医疗费待遇。)服务索引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服务指南医疗保险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费自付比例简明表(二)上有详细说明待遇规定。)服务索引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服务指南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