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房屋租赁合同对于租赁物的维修和合同的解除是否进行了约定。如无特殊约定,出租人应当承当维修义务。若承租人有证据证明墙壁漏水影响其使用的,承租人可以主张要求减少租金。如果是因为承租人自身原因造成外墙漏水致使房屋受损,且拒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218条 【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220条 【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221条 【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