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转让,但是有一定风险。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1、建设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应当符合《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农村集体土地属集体所有,不能转让。
3、未取得规划、建设、销售等审批手续建设的房屋,属小产权房或违章建筑,不能买卖。
小产权房和违章建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买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无法取得房屋产权。农村集体土地所建房屋不能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员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