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很多女性员工在入职以后都积极的工作,但是一些结婚的朋友,就会考虑生孩的的问题了,但是一些单位要求员工入职一年不能怀孕,这对女性同胞来说是比较残酷的,是一种精神上的伤害,对一些急切想要孩子的女性同胞来说,更是打击,暂时剥夺了想要孩子的想法,但是这样的规定符合劳动法要求吗,具体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员工入职一年不能怀孕的要求合理吗不合理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女员工入职一年内不得怀孕”的条款,违反《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规定,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员工入职未满一年怀孕可以辞退吗若能有直接证据证明该员工在工作期间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并且在调岗培训后仍无法胜任工作,可以依法进行辞退,但不能以其怀孕为由,将其辞退。若一定要在其怀孕期间辞退,是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的。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三、辞退怀孕员工怎样赔偿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
2、4
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生命繁衍,是人类继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我国法律对于怀孕员工,有一定的保护措施,确保员工在怀孕期间不会由于身体原因而失去经济来源。入职半个月怀孕公司可以辞退吗若公司能够证明该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条件,是可以辞退的。但不能以怀孕为由进行辞退。企业规定员工入职一年不能怀孕是不合理的,这不仅违反了劳动法的要求,对女性同胞也是一种无情的伤害。任何单位有这样的规定都是在无形中损害女性朋友的合法权益,生育是女性朋友的基本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以以任何方式进行约束,大家遇到类似情况,可以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