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的退休政策与正常人一样,在退休年龄方面为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如果残疾人想办理提前退休,必须经市级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缴费年限满15年,由本人申请,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2、如果残疾人从事过特殊工种,可以在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时,对1993年底以前实际从事特殊(如高空、井下、高温及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的年限进行折算,可以视同为缴费年限。《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