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需要看你是否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以及公司是否可以举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主张赔偿损失的,应当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公司无法举证,则扣半个月工资的行为违法。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所以,如果公司可以举证你造成了损失那么就应该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直接扣半个月工资依然不合法。既然双方都不满意,这就算是发生了劳动争议。你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讼。拓展资料《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