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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帮助5人 4.7w浏览 匿名 2020-12-01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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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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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上的规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来的房子,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就要分给女方一半现在房子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财产,如果要一分为二,那么唯一办法就是把房子卖了,但是卖了房子你就永远买不起了。正是因为类似的争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如果男方出钱买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房子未来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无关,有人说老婆也参与还贷了,那么你就来证明你出了多少钱,你出多少钱就补给你多少钱,你能拿到的仅此而已,不会再多了。
    全文
    8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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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 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 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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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加名字有效吗?
一方的婚前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是有效的,但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就要考虑到房屋的实际情况,毕竟情况不同那么加名字的手续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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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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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财产怎么算
两个人在相处期间如果在财产上面的一些事情总是斤斤计较的话肯定感情就会大打折扣的,生活中有很多的男性也非常的清楚,为了让另一半在婚后有一个稳定的家庭,所以婚前就买房了,并且也知道婚后加名字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了,但是,还是有少部分的人对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财产怎么算的这个问题存在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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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二婚结婚婚前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再婚前的财产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这些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应被视为个人财产。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婚前财产在经历了漫长时间后,依旧保持其作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变,因此,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在而转变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富。
我们必须指出,没有任何法定依据能够证明个人财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然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
那么,哪些财产可以视作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首先,一方在婚前所获取的所有财产都应该视作个人财产;
其次,当一方遭受身体伤害并由此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金也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再次,处在遗嘱制定过程中的财产和赠与人明确指定仅属一方所有的赠与合同项下的财产,也都应当划入个人财产之列;此外,还有特定的生活必需品,如独家专用餐具等,都应作为个人财产进行估量分割。
最后,对于那些尚未明确归属的财产,都可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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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名字前后有区别吗?
排在前面的是持主产权证的人,排在后面持共有权证。责任和权属上的分别体现主要是看你们的共有权性质:1、共同共有:共有人之间不区分所占共有份额的比例,权力责任相等;2、按份共有:区分比例,例如甲持有该房产60%共有权、乙持有另外60%共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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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应该谁交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共维修基金的来源主要依赖于房地产开发商以及购买该楼盘的消费者们的共同参与与募集。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具体条款,第二百八十条明确规定了公共维修基金的原始本金应由房地产开发商和消费者共同负担,而这笔基金的所有权自然是属于那些支付过款项的人们。
这些资金被主要用来支持和维护已经出售出去的住宅楼房的公共区域及其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当利息收入无法满足维修所需费用时,则由产权所有者共同承担。
在大部分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都是由业主委员会来负责管理的。
业主委员会作为代表广大业主权益的组织,他们不仅要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还要负责公共维修基金的筹集、管理及使用等事宜。
业主委员会通常会选择委托给物业公司或者专业的维修公司来完成维修任务。
在需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时候,业主委员会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并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公示和审核批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每位业主都有义务按时足额地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同时他们也享有参与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的权利。
若业主未能及时缴纳维修基金,那么他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管理公共维修基金的整个过程中,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都肩负着保障基金安全和合理使用的重要职责。
如若发现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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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怎么加名字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如果是已经还清房款的话,就会比较简单,带上个人身份证、产权证和结婚证到当地房管所办理加名过户手续。如果是婚后加名字的房产还需要共同还款的话,那么加名字属于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还需要再收契税和其他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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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帮人代签了别人的名字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的框架下,代替他人签署法律文件可能会导致以下严重的后果:
1.越权代理:
即未经授权的代理,代理行为仍然无效;
2.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这种情况下,若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仍具备代理权,那么此种代理行为将被视为有效,并应由被代理人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即使行为人在未获得代理权或代理权已被宣告终止的情况下,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了合同,只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此类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由被代理人负责履行和承担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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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怎么加名字
1、需要带有的资料有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到当地的去房管局大厅排号等待,所要花的费用包含80元工本费、5元贴花费、25元制图费。3、等待10个工作日就可以到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房管局通常也会有电话通知。4、如果还未还清房贷的话,还先要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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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后单独所有的房产算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产是否可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况加以详细分析。
首先,若是在婚前由单方购得的房子,那么在无特别约定的前提下,该套房子应被视为买受人的个人民有财产而非婚姻双方共享之物;
其次,若该房产系双方于婚后购置,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否则即便该房屋仅记在某一方的名义之下,也理应被认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资产。
不过,当双方做出产权归一方单独所有的明确约定之时,那么该套房产就会被视作该方的个人民有财产。
一、共同财产的判定标准共有以下四点:
1.包括两人的工资、奖金在内的共同收入;
2.来自于制造、经销等领域的收益总和;
3.来自于知识产权的任何收益;
4.长辈留下或是他人赠送的财产。
二、对于财产分割的方式,规定如下:
1.在准备离婚之时,夫妻二人需要首先通过互相协议来解决他们之间的共同财产归属问题;
2.若未能达成协议,无论是针对特定资产的权利分配,还是抚养子女以及保护女方权益的原则性规定,都需要由当地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最后的裁决;
同时,应当充分尊重配偶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合法权益并加以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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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写女方名字离婚后房子归谁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例规定,不可采用协议管辖的方式进行审理。
仅有合同之争或财产权益纠纷等可通过协议方式来制定受诉法院,然而离婚案所蕴含的人身关系问题使得其不适用于协议管辖原则。
故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进行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存在差异,则应交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进行审理。
同时,若其中一方配偶离家已远超过一年时间,另外一方请求离婚的案件,有权由原告本来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进行管辖处理。
倘若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其中任何一方要求离婚的案件,应由被告目前长期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进行审理;如被告无长期居住地,也可选自原告诉告之时正在暂居的地区的基层法院进行管辖。
然而,对于当事人在解除了婚姻关系后所引发的财产权益纠纷,则可参照《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来约定管辖事宜。
所谓协议管辖,也被称为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之争或财产权益纠纷的相关事件前或后,以书面形式确立的用以解决他们之间纠纷问题的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诈骗犯罪的共同犯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进行手术操作之前,签属《手术知情同意书》的工作应由患者亲自完成并提供书面同意意见;若患者无法自行签署或因疾病症状而不适宜签署该同意书时,则由患者最亲近的亲属(如:
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代为签署。
2.对于手术所导致的不良后果以及可能实施的相关应对策略,医院必须按照上述的规定途径向患者及其近亲详细阐述清楚,如果未能履行此项告知义务,则需就为手术产生的非医疗必需性损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然而,从严谨的法律角度来看,患者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的签名与否与其所在医院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并无必然关联。
换言之,如果医院在开展医疗操作过程中并无过失,亦未对患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任何非医疗所需的损害,那么即便术前未征得患者签字同意,也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反之,倘若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失,即使得到了患者的签字确认,仍然需要承担起由此引发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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