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当发生延期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一方面应当收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也应当保留有关延期交房造成的额外损失的证据。购房者需要收集和保留购房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销售广告、等相关的房屋材料,以备在维权需要时多用。
2、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购房者(或委托律师)应与开发商当面交涉,将有关的事实依据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并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能达成一致,这是比较快捷,经济的解决方法。双方应该以局面形式确认和解内容,以免一方事后反悔。
3、可申请退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在未能按期交付房子的情况下,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仍然未履行合同义务,那么购房者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购房者如欲解除合同,应该先进行催告。经过催告后过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购房者合同解除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第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这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的,则丧失了解除权(以其他理由如严重的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且如若购房者在取得解除权后,开发商有催告购房者行驶解除权的,则解除权的有效期限缩短为三个月。
4、向开发商延期交房时,可向提讼,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损失,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扩展资料: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两种情况
1、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是指经由于施工延迟,相关政府办理手续延迟、市政配套延迟而导致的房屋逾期交房。这种属于延后交房时间,购房者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时间,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就可以收房的的情况。
2、非正常延期交付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是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导致开发商不能或者短期内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