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付交了迟迟不签合同怎么办
1.当缴纳认购金之时,若已与开发商达成订立房屋销售合同的约定,则可据此向其要求必须按照约定日期实施签订合同之义务。倘若约定期限已过,而开发商尚未签署合同,则业主有权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开发商将定金归还双倍金额、退还首付款及支付相应的违约赔款;与此同时,业主亦有诉讼权益,可通过提交诉讼状至法院的途径,寻求让开放商尽快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若双方在缴纳定金时未能明确约定签订合同的具体期限,业主可依据实际情况随时提出欲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请求(书面形式)。但为了给予开发商充足的准备时间,主张签订合同时应留出适当之余地,当该期限截止后,若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制定合同之任务;此时,业主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再次行使解除权,要求开发商归还双倍定金、退还首付款以及负责相应的违约赔偿;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开放商与业主共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首付交了最终合同没签可以退吗
当遇到购房问题,如已经缴纳首付款但尚未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时,我们首先需要尝试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和协商。若开发商愿意协助我们处理此事,那么我们便可能能够顺利地撤回预订,否则,我们将无法实现这一诉求。关于如何处理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两个可选方案:
第一种,由房屋所有者本人亲自代表自身利益同开发商进行商洽,努力达成解除合同协议;一旦达成,开发商就需依据双方进一步协商后达成的共识,原路退回购房者之前所支付的首付款。
其次,一旦沟通不畅或者无法达成和解,房屋所有者有权通过向当地法庭递交诉讼申请来维护其权益,以期撤销预购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归还首付款。总之,面对这样的情况,最关键的是要积极主动地采取相应行动,以免让问题继续恶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交付订购押金之后,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单位之间已经确认了签署购房合同的具体日期,而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购房合同的签订,那么买方有权请求该开发商返还双倍的订购押金以及首付款资金,同时还可以提出违约赔偿的主张,并且有权向当地法庭提起诉讼,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成功地完成签署购房合同这一步骤。反之,倘若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没有明确规定签署购房合同的最后期限,那么买方就可以毫不迟疑地通过书信的形式来向其发出签订购房合同的通知,并给予开发单位充分的筹备时间。如果在这段筹备期结束后,开发商仍旧无法履行义务,购房者也应采取同样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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