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外地户籍还需提交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为14至40之间,格式的电子相片)到就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区(因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而撤销社区服务站的,直接到所在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办理时限:社保经办机构为每月1-22日周一至周六,周六9:00-16:
00、社区为每月1-20日工作日。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可办理正常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达到法定退体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应先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鉴于您所述情况,达到法定退体年龄时非武汉市户籍不能确定武汉市为待遇领取地,需将社保关系转回户籍地按当地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