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卖房妻子声称不知情近日,市民A遇到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大概情况是这样的:李某自己已有一处住房,但此房面积较小,随着孩子们的长大,屋子就显得越大拥挤,所以李某一家人决定卖掉小房,再凑出一些钱来换一处大点的房子。最后在经过重重选择之后,李某看中了张某的房子,并迅速与其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时交付了首付款项。在李某一家满心欢喜准备入住时,却发生了以外,张某的妻子却以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财产,而她不同意卖房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那张某妻子的要求合法吗房屋买卖是否需要配偶同意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张某妻子要求解除合同是否合法,主要看双方分歧所涉房屋的所有权证登记的名字是否有张某妻子的名字。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仅有张先生一个人的名字,作为共有权人妻子的权利并未对外公示,那么A作为购房者完全有理由相信张某有权利处置该套房子,则该购房合同完全有效。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上还登记有张先生妻子的名字,那么情况就是相反的了。因此,购房时一定要看清房屋所有权证上有无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的话,该共有人也必须在购房合同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