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若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定物业公司应为单元楼的防盗门提供养护、维修的义务,那么在出现防盗门损坏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应及时进行维修,保证防盗门的正常使用,保证小区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盗门是预防财产损失的第一道门户。如果因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比如导致防盗门一直处于损坏状态,从而使他人能够随意入楼相对较为私人的场所,且物业公司也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履行了其他的安全保证职责的话。则对于业主的财产损失,物业公司应根据侵权责任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承担与其管理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