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
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
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