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从管理岗位,转入生产岗位多少年,才可以按照工人岗位退休,国家层面没有规定,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各地规定不同,如四川省规定至少两年;辽宁省规定45岁以上连续工作满3年,45岁以下连续工作满5年。对此,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社局。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川劳社发〔2006〕18号(三十八)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按国家和省的现行规定执行,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在生产、经营、服务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在上述两类岗位变动,在新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的,按新岗位的退休年龄执行。企业内部退养的原为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仍按年满55周岁执行。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辽宁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1]81号四、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解聘到生产岗位工作后,其退休年龄按辽劳字[1999]87号文件第五项规定的退休年龄掌握。即:
(一)45至50周岁之间的女干部(聘用制干部)解聘后到生产岗位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且一直未恢复管理岗位工作的,按工人退休年龄掌握;
(二)45周岁以下的女工人改作管理岗位工作的(聘和制干部),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和满5年以上,按干部退休年龄掌握;
(三)50周岁以上的女干部,被解聘当工人的,原则上仍按干部退休年龄掌握,但被解聘后在工人岗位工人满3年以上的,本人申请,可以办理退休。女干部失业后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或失业两年后未再就业以及再就业后未再从事管理岗位工作,按工人退休年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