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加班费和工资应当正常支付。《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1、加班按实际天数、小时数计算
2、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没有”未及时发放的支付补偿金“的依据
3、请假、加班相互抵消不合理
4、迟到不能扣工资,劳动法50条明确规定”不得克扣”
5、15日辞职,工资发放应当按照上个月工资的一半发放,因为工资组成部分包含:加班加点工资、补贴、津贴、奖金等。
6、综合保险费,不需要缴纳。有证据证明已缴纳当月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可以代扣
7、更改工资发放日合理,不能要求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