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之前借了朋友一笔钱,现在我有能力还钱了,想写一份协议证明。但是不知道债权债务的抵销协议书怎么写?

帮助10人 10w+浏览 匿名 2017-01-18 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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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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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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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债权债务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但是也可能是三方主体,如果这三方主体互负债务的,是可以相互抵销的,需要签订债权债务的抵销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月签署《合同》,甲方需支付乙方合同价格 元,现甲方尚欠乙方 元
    2、甲丙双方于年月签署了《合同》甲方需支付丙方合同价格为 元,甲方尚欠乙方 元
    3、乙丙双方于年签署了《合同》,丙方需支付乙方合同价格为元,丙方尚欠乙方 元
    现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三方债务抵销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乙方欠甲方的债务中的 元(元整),甲方欠丙方的债务中元(元整),丙方欠乙方的债务中元(元整),上述三项债务进行抵销。
    2、经此三方债务抵销后,乙方减少应付甲方款元(元整),甲方减少应付丙方款元(元整),丙方减少应付乙方款元(元整)。
    3、此次三方债务抵销不影响甲方与乙方,乙方与丙方,丙方与甲方之间的各自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义务的享有与承担。
    4、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应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法人(授权)
    代表:
    年月日
    乙方:法人(授权)
    代表:
    年月日
    丙方:法人(授权)
    代表:
    年月日
    全文
    14 2017-01-18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首先阐述事实,即谁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谁又是债务人,然后拿某一债权与其债务进行债权债务的抵销,双方均表示同意,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至此消灭。以下是范文,仅供参考。
    甲方:工程欠款公司) 乙方:承包商
      丙方:(抵偿房屋公司) 鉴于: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丙方开发建造和销售的 (项目名称)部分物业之认购定金、购房款,丙方同意以乙方承建的甲方项目之 (合同编号)之工程合同(下称“工程合同”)尚未结清工程款与之互抵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三方信守:
    一、债权债务抵消
      
    1.1三方确认,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欲购丙方开发之物业(下称“抵偿房屋”)信息等详见附件。
      
    1.2三方确认,甲方受让丙方对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因购买抵偿房屋款而享有的全部或部分购房之债权。如属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抵偿房屋的,乙方同意在工程合同尚未结清之工程款(具体金额见附件清单中的“抵偿金额”)范围内承担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因购买抵偿房屋对甲方所负债务。
      
    1.3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 个工作日内,应自行或指定第三人与丙方完成抵偿房屋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签署。
      
    1.4三方同意,抵偿房屋之房屋价款由甲方以工程合同所涉相应的未付工程款向丙方支付抵偿房屋的认购定金、全部/或部分房价款。具体支付和抵扣流程等由甲方与丙方自行协商。
    1.5乙方应在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与丙方签署抵偿房屋的商品房认购书、买卖合同时,向甲方出具以甲方为付款单位的相应抵偿金额正式工程款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款发票后,通知丙方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出具相应金额的认购定金、房款发票。如抵偿金额不足抵偿房屋总价的,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应按照签署的买卖合同履行合同约定之付款义务,补足不足部分,否则视为对买卖合同的违反。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和丙方应按照买卖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抵偿房屋买卖所涉各项税费、成本和交易费用。
    二、债权债务消灭
      
    2.1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与丙方签署完成商品房认购书、买卖合同后,甲方在 (合同编号)之工程合同中对乙方的付款义务、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抵偿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丙方的付款义务所对应的债权债务(等同于抵偿金额)消灭,即视为相关各方已就该等金额
      向相对方履行了付款义务。但,相关各方仍应按照已签署的工程相关协议及买卖协议合同之约定切实各自履行其他持续性合同义务。
      
    三、特别约定
      
    3.1如因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原因,导致已签署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受到任何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变更、无效、撤销、条款无法执行等),甲、乙、丙三方确认已抵偿的工程款不受任何影响,仍视为甲方已就抵偿部分的工程款向乙方履行了付款义务。
      
    3.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与甲方之任何纠纷或后续变动。尤其在工程结算和已按本协议抵偿工程款行为方面,导致在抵偿金额范围方面对甲方有任何实质性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已抵偿金额超过甲方应支付乙方之工程款的),甲方或丙方有权单方解除抵偿房屋之买卖合同或要求乙方以现金形式返还甲方受影响部分金额。如因丙方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担。无论是否办理完毕抵消房屋的撤销手续,丙方均不承担向乙方交付房屋的责任,由此导致的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
      
    3.3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协议各方不得向任何与本次合作行为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合作中获悉的有关对方公司的秘密信息和文件资料。
    四、争议解决
      
    4.1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签订补充条款予以补充。若各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合同效力
      
    5.1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文
    8 2017-01-18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双方需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该协议符合法定形式,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即为有效,受法律保护。
    基于债权债务抵销的特殊性,一份有效的债权债务协议,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负债权,且均为合法存在;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全文
    6 2020-12-25 18:07:13
  • 姚奋振律师
    姚奋振律师
    可以请律师代写
    全文
    9 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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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抵销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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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抵偿协议书该如何写
甲方:甲公司乙方:乙公司丙方:丙公司鉴于以上事实,为解决债权债务,甲、乙、丙三方依法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说三方债权债务的抵偿及归还问题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甲公司(盖章)法庭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盖章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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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盗窃罪谅解书赔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谅解书对于量刑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
然而,其影响的大小却是因案而异,取决于多个因素,如案件的性质、涉案金额等等。
通常情况下,谅解书的主要作用在于提出相应的损害赔偿请求。
以盗窃案件为例,谅解书的效力应当视盗窃数额的大小和谅解书达成的背景条件而定。
综合来看,谅解书的实际效果还受到被盗财物价值及其情节严重性的制约。
若盗窃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为恶劣,且涉及范围广泛,则谅解书可能无法发挥出预期的作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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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
甲方:甲公司、乙方:乙公司、丙方:丙公司。鉴于:1、截止XX,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七万元。2、截止XX,乙方欠丙公司货款五万元。3、截止XX,丙方欠甲公司工程款五万元。鉴于以上事实,为解决债权债务,甲、乙、丙三方依法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说三方债权债务的抵偿及归还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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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袭警罪民警出谅解书可以判缓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事实上,如果您所实施的袭警行径相对轻微,同时包含情绪失控的成分且不暗藏任何恶性意图(即故意袭击警察)的话,只要您能够真诚地反省并承认自己的错误,便有机会适用缓刑判决或者给予更为轻微的惩罚措施(例如管制、拘役或者行政拘留等)。
这是因为在处理袭警事件时,我们并不总是将其视为犯罪行为,而是会根据具体的行为方式和情节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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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乙方:丙方:鉴于:甲方:法人(授 权) 代 表:年 月 日乙方:法人(授权)代表: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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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盗窃罪与销赃罪哪种严重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要强调的是,即使在同等程度上,盗窃罪也较销赃罪更为严重。
其次,“销赃罪”现已更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构成此罪需明确知道所隐藏、转移、收购或是代表销售的物品均为犯罪所得的赃品。
盗窃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公私财物等行为。
盗窃罪是最为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其历史几乎与私有制的起源一样悠久。
那么,是否所有的偷窃行为都会被判定为盗窃罪呢?答案并非如此。
对于那些存在小偷小摸行为的人,由于遭受灾害导致生活困难而偶然进行偷窃的,或者是受到威胁被迫参与盗窃活动且未分得赃款或仅分得少量赃款的,可以不视为盗窃罪进行处理,必要时,相关部门可以给予适当的处罚。
同时,我们也要将偷窃自己家人或近亲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区分开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案件通常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若确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处理过程中也应对其与社会上作案者有所区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盗窃公私财物已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情节轻微,并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的;
2、能够全额退还赃款和赔偿损失的;
3、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的;
4、被胁迫参与盗窃活动,未分得赃款或仅分得少量赃款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和销退罪有什么关系
[律师回复] 解析:
两者有着显著区别。
盗窃罪是指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且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该行为可能包含在不同场景下进行的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违法行径。
而与此相对应的销赃则构成了中国《刑法》中定义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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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放弃抵销协议该怎么写
1、首先写明甲方与乙方信息 。2、总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互负债权债务抵消一事,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一致达成本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3、债权债务抵消事项。4、债权债务消灭 争议解决 。5、结尾:各方签字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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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盗窃罪有谅解书要判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盗窃罪案件中谅解书的效力分析以及是否能带来减轻刑罚的可能性探讨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的法律体制框架下,盗窃罪谅解书的实际影响力都相对有限。
通常情况下,当公安机关对盗窃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并获取了充分的犯罪证据之后,这些证据将被移交至检察院提起诉讼。
而在法院进行最终判决时,其主要依据包括盗窃金额的大小、犯罪情节的严重性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等。
当然,受害者所提供的谅解书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有助于法院在量刑方面给予被告人适当的从轻处理。
然而,刑事谅解书对于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考量确实具有重要的影响。
若犯罪嫌疑人真诚地承认自己的罪行,表达出深刻的忏悔之情,同时积极退还赃款和赔偿损失,并获得了受害者或其家属的刑事谅解书,那么他甚至可能得到公诉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或者由审判机关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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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协议书该怎么写
A公司:B公司:C厂:鉴于:A公司拟转让其对C厂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B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故此,各方约定如下:第一条 债权转让第二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第三条 违约责任第四条 生效第五条 适用法律第六条 其他规定A公司(公章)B公司(公章)C厂(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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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盗窃罪怎么让原告出示谅解书
[律师回复] 解析:
刑事谅解书,本质上并不存在固定的格式限制。
这是由于,刑事谅解书通常由受害者向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的亲属颁发。
刑事谅解书,简单来说就是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和嫌疑人或者他们的亲属之间,为了达到刑事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通过和解协商所产生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文书。
谅解书的完成过程通常是从提起公诉到法庭质证阶段,它在刑法中具有酌情减轻,从轻处罚的效力。
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和解,那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都应该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并且主持制定和解协议书。
例如,在刑事谅解书中,可以这样描述:
“在X年X月X日,XX实施了盗窃XX财物价值XX元的行为。
然而,现在XX已经对受害人进行了全额赔偿,双方也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金额总计为XX元,且该款项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受害人认为尽管XX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危害,但是他已经表现出了深刻的悔过之意。
如今,赔偿款项已经完全履行,受害人对于致害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因此恳请人民法院免除对XX的刑事责任追究。
”最后,落款处应注明日期,如“XXXX年X月X日”,并由受害人亲自签署。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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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制裁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符合相关法规所明确的减轻处罚条件的情况下,销售假药的主体原则上是可以获得相应程度的减免责罚的。
例如,倘若行为主体在销售假药过程中虽已采取行动却未能得逞,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便可对其进行适当的减轻处罚;
再如,若行为主体能够主动投案自首,这同样也是法律所认可的减轻处罚的情形之一;
此外,如果行为主体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有立功表现,也能得到相应的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造成可撤销民事行为出现的因素在于意思表示存有瑕疵;
而导致无效民事行为产生的原因则在于该行为自始至终都未能满足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要素。
尽管可撤销民事行为原本具有合法性,但在撤销权人发起撤销程序并成功废止该行为后,其效力将会自撤销之日起完全消失,似从未发生过。
与此相比,无效民事行为的失效性质从源头就已经决定,无法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2)对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应当由享有撤销权的相关人士进行操作;
而要想让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彻底丧失,必须以撤销行为作为必要前提。
然而,对于无效民事行为而言,其无效性质可以由任何人提出质疑。
(3)在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中,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自由选择是否行使这一权利,他们既可以选择撤销自己的行为,也可以通过明确表达认可的态度来使撤销权自动终止。
(4)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权的行使需要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
而在无效民事行为的处理过程中,这种限制并不存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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