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你所问道的工伤保险明细,下面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适用于5~10级伤残,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