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家属无权要求警方出示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案卷材料,但可以委托律师或者辩护人介入案件。律师按照职权范围,依法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