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哥哥在经营运输的同时,同时运毒,被判死刑,请问谁知道死刑的执行机关是什么啊,谢谢。

帮助10人 10w+浏览 匿名 2017-03-11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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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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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你的问题死刑的执行机关是什么根据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此,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二两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两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再减刑。
    全文
    11 201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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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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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高兴为你解答死刑的执行机关是什么这个问题.
    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1年内的,看守所代为执行)
    拘役——→公安机关执行
    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公安机关执行
    未成年犯——→未成年管教所执行
    罚金——→原审法院执行(可与行政处罚的罚款折抵)
    没收财产——→原审法院执行(必要时可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监外执行——→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
    缓刑考验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考察
    假释考验期——→公安机关监督
    全文
    13 201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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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物业纠纷问题谁解决?
当产生物业纠纷问题时,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解决办法,也可以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一般是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这三种。也可以向人民政府投诉,提起诉讼或者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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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法院怎么执行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这并不会影响到法院对该案的最终判决。
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债务人未能按期还款,那么法院便会按照规定,做出要求其履行债务的判决。
然而,如果债务人当前的确面临经济困境而无法立即支付,债权人有权与其进行协商,拟定分期付款的还款计划;
若是债务人长久以来都无能力偿还债务,则需从其所有个人财产中进行清偿。
同时,若债权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但发现债务人无任何收入来源且已失去劳动能力,那么法院将可能终止执行程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况包括:
(1)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
(2)依据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已经去世,且无任何遗产可供执行,也没有任何义务承担人;
(4)追讨赡养费、抚养费或抚育费案件中的权利人已经离世;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由于生活困顿,无力偿还借款,无任何收入来源,并且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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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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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谁知道公司法人能更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章“变更登记”第三十条中明文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也就是说法人代表是可以变更的。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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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精神病强制医疗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需要对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士进行强制医疗时,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做出最终的决定。
而在此过程中,若由公安机关发现了某些精神病患者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话,他们应负责撰写强制医疗意见书并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
同样地,对于公安机关所移送过来的案例或在审查起诉阶段内发现的精神病患者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情况,人民检察院也有责任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话,他们有权依法做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于那些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在人民法院尚未做出强制医疗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二百八十五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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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内饮酒驾驶机动车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习期间醉酒驾车者将会遭受严厉惩罚,这是因为他们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此类违法行为将导致驾驶证被依法注销。
同时,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将被暂时扣留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需要接受相应的罚款处罚,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到2000元之间。
此外,如果驾驶者因前述违法行为被处罚过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那么他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包括十天以下的行政拘留以及罚款,同时驾驶证也将被吊销。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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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分期以后能不能提前还款啊,有谁知道吗
结合实际情况来定,可以提前还款的,只是不划算而已,一般银行规定如果持卡人要对已成功办理的账单分期业务交易提前清偿未偿还的分期款项,必须提前联系银行客服热线、或通过银行公告或指引的其他方式进行申请。关于信用卡分期以后能不能提前还款啊,有谁知道吗的问题,下面由律图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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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需要在每月的最后还款日前还上最低还款额,不然就会逾期。至于逾期几天会被记为逾期,这取决于发卡行是否有还款宽限期,如果有宽限期,持卡人在宽限期内还清欠款,一般也不会被记为逾期。那么我想知道信用卡晚还多久会算逾期啊,下面律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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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要强调的是平等执行权。
即所有的合伙人均应享有平等的执行权力,不论其所投入的资金数额大小如何。
这意味着,每一位普通合伙人在处理合伙企业事务方面,均拥有相同的权利。
其次,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知情权。
作为普通合伙人,为确保了解合伙企业的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有权查阅相关账簿。
鉴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赋予合伙人的知情权,无疑是对其权益的有力保障。
再者,我们要强调的是异议权。
每位普通合伙人皆享有异议权,即依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或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共同决定,当合伙人各自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权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同时,在提出异议之时,应暂时停止该项事务的执行。
此外,我们还需要关注的是表决权。
普通合伙人同样享有表决权,无论其是否直接参与到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过程之中,在针对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均有权利行使表决权。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撤销权。
普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的过程中,若受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未能依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行事,其他合伙人有权决定撤销此项委托。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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