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不区分责任。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工伤保险执行无过错责任保险,劳动者不因本身过错,影响工伤保险待遇。但职工因本身过错造成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事故处理“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对其进行处罚。工伤职工按无过错原则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与按安全生产法规进行处罚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互不影响。《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