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监察的记录是可以作为劳动仲裁证据的,除了监察记录外,还需要其他的证据进行证明。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