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原则上来说,结婚属于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男女双方必须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的重型精神病人,是不能结婚的。
其次,如果当事人基本上能够判断结婚的法律意义并能正确表达意愿,其监护人亦同意的,应判断为可以结婚,反之则不应准许。
最后,只要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履行了登记程序,双方合法进行了婚姻登记,即为有效婚姻。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有权申请人,指婚姻当事人以及在未成年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父母、成年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这些有权申请的人没有申请的话,那么这段婚姻只要经过合法登记,还是有效的。